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实施意见》 积极推进海南少先队工作上新台阶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委《实施意见》”),12月21日,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在海口联合举办学习贯彻省委《实施意见》工作部署会暨2021年海南省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骨干)培训班。团省委书记陈屿、省教育厅副厅长黎岳南出席并讲话,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许昌斌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通报了全省少先队工作情况并对近期工作进行了部署,听取了海口、三亚、琼海、临高等4个市县代表作少先队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一年来,全省各级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工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第八次全国少代会、省第七次少代会精神,着力压实全团带队政治责任,不断深化少先队改革,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少先队组织标志标识规范和保护,探索构建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制定出台了《海南“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海南省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海南省少先队辅导员称号等级评审办法》《海南省关于加强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和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多个重要政策性文件,省、市、县三级少工委换届工作全部完成,有1483所学校建立了少先队组织,有1195所学校成立了少工委,少先队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紧紧依托“中国(海南自贸港)青年筑梦大道”青少年动员引领服务平台,全年共组织开展红领巾主题广场升旗仪式、青少年环岛研学专列、国兴筑梦大道研学之旅、“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巡讲团成员讲党史”系列直播活动等实践教育活动3920场,90万余人次参与,少年儿童思想政治引领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工委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大力实施“红色引领”“强基固本”“活动拓展”“素质提升”四大工程,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推进新时代少先队组织改革创新,推动少先队社会化发展,强化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团结、教育、引领广大少年儿童努力成长为具有“健康阳光、好学上进、勤劳诚信、文明朴实”海南特色印记的好少年好儿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共青团牵头、团教协作、社会协同的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工委和广大中小学校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实施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要深化团教协作,着力推动我省新时代少先队改革;要主动作为,落实好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新要求,打造有地域特色的、团教协作的少先队品牌活动,着力推动少先队改革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特别是要加强组织建设,构筑“一体两翼三支撑”的少先队组织格局;加强阵地建设,实现少先队工作的“三化”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三员模式”的少先队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体制,狠抓省委《实施意见》落细落实。以省委《实施意见》为工作主体,以校内少工委和校外少工委建设为工作重心,以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增进少先队工作的创新性和独特性、提升少先队辅导员素质为工作抓手切实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围绕少先队工作社会化、网络化、国际化的工作目标和方向发展,加强各类政策对接与资源支持,共同建设完善线上、线下平台阵地,将“一条大道·一个梦想”的理念贯穿其中,共建筑梦大道·全国青少年“大思政”实践育人基地,联合打造海南少先队工作特色活动品牌。着力提升少先队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积极培养少先队工作的“指导员”、“辅导员”、“研究员”。
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省教育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市县(区)团委书记、少工委主任以及2021年海南省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骨干)培训班全体学员等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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